山东微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筑起坚实屏障
◎ 刘志尚 欣闻

 

    近年来,山东省微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推行“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双援工作模式,形成“一支专业素质团队、一堂法律援助课、一间心理工作室、一套援助协调机制”的未成年人“四个一”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筑起坚实屏障。

    配备一支专业素质团队。中心推选10余名法律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成立法律援助护“未”队,为未成年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在接到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案件时,团队根据案件实际,安排团队成员迅速介入,向案件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高效开展证据收集、法律文书撰写等工作,统筹案件进展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心也会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相关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开设一堂法律援助课。中心与多所中小学校建立了合作机制,在学校师生有法治需求时,及时安排普法工作人员或专业律师进学校开设一堂法律援助课,通过互动式的方式将如何识别违法行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法律和援助相关知识讲授给广大师生,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成立一间心理工作室。在关注未成年人法律权益的同时,中心成立“荷苗”工作室,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创伤的疗愈。工作室成立于今年10月份,内部划分情绪疏导区、心理沙盘区、心灵图书角等区域,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培养未成年人的积极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建立一套援助协调机制。中心以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为小切口,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与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协调机制。由双方共享案件信息,心理咨询师据此开展全面心理评估,依据报告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其间定期回访复查,记录未成年人心理与行为变化。考验期届满前综合评估,多维度判断成效,为不起诉决定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心理评估深入挖掘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心理因素,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当前:B3版(2024年1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