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睢宁刘某与刘某某在微信群内公开互骂,两人的粗鄙言辞不仅令人大跌眼镜,更因其影响恶劣,最终导致各自被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件再度将网络空间的言行规范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安机关的处罚也再一次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事件本身成为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生动诠释,也提醒了广大网民进一步反思网络行为的规范和边界。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在互联网的延伸。微信群不仅是社交平台,也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现实中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互联网上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处罚。这件事让我们对“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直观的认识。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日益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息息相关,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文化强国、网络强国的应有之义。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划定网络行为的红线底线,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升网络文明的上限。同时,要不断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网络文明培育机制,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责任,在网络空间大力弘扬正能量,特别要扎实推进依法管网,把网络空间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网络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效能。强化网络平台责任,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保证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网络科技日新月异,可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予以辅助,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此外,广大网民要主动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当中,弘扬网络文化新风尚,发挥各自专长,丰富网络优质文化内容。
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法律必须给予回应,如此才能让亿万网民明是非、端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