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商超禁令”关键在落实
◎ 何勇

 

    下课后去学校小卖部、小超市买瓶饮料或零食,这是很多学生的校园生活场景。然而,校园商超在给学生的校园生活带来便利之时,其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

    校园商超除了售卖文具,更多的是售卖零食。特别是,有不少高糖、高盐、高脂肪的“三高”食品以及缺乏营养的“垃圾食品”充斥其中,且往往深受学生喜爱,学生长期食用这些食品,不利于其身体健康发育,这些食品往往成为学生肥胖等健康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校园商超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学生的学习注意力,比如有些学生在临近下课时,不将心思放在听课上,而是想着去小卖部买零食。

    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本应是一片净土。广东出台“校园商超禁令”,从源头阻止“三高”食品和“垃圾食品”进入校园,这是着眼于学生长远发展的必要之举,有助于打造更为纯净、健康的校园环境,有利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过,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校园商超禁令”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后续能否切实有效地落实。

    实际上,早在2019年,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就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肪食品。教育部等四部门在2021年6月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又重申了这一点。但从这些年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校园商超禁令”在部分地方、部分学校大打折扣,它们仍然设置了校园小卖部、超市。

    “校园商超禁令”要做到令行禁止,首先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强化监督与管理,建立严格的检查机制,定期对学校进行巡查,并明确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设置校园商超的学校,应对学校领导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学校领导如果与校园商超经营者存在利益输送,要依法追责;其次,各地应加大对学校的财政拨款,增强其不设校园商超的动力;再者,学校应科学设置学生的午餐开饭时间,人性化允许学生从家里自带安全、健康的水果、零食进校园,满足学生饥饿时的进食需求。

    只有“校园商超禁令”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才能让校园真正回归教育的本真,让学生在一个更加健康、纯粹的校园环境中茁壮成长。

 

当前:1版(2024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