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明华 安忠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作用,完善流动儿童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促进流动儿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方案提出开展监测摸排、健全基础台账,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等3个方面11项具体措施,就精准监测摸排流动儿童信息、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等作出部署。
方案明确,各地要认真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台账及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儿童主任至少每3个月联系一次、每半年入户走访一次。
此外,方案还细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22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广西清单”,涵盖学前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