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地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本报讯(王永珍)为支持推动殡葬改革,福建省财政厅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个县(市、区)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各地结合实际推出针对性措施。如福州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采取骨灰海葬、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安葬方式的本市户籍逝者,给予每例3000元补贴;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石狮等地对骨灰海葬予以奖补或费用免除;漳州平和发放城乡居民补助费;三明泰宁对实行骨灰抛撒不留骨灰的丧属给予一次性补助。

    与传统殡葬不同,节地生态安葬是以不占或少占地的方式,让生命“终归”自然。通过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

 

当前:A1版(2025年03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