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一些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养犬问题受到社会关注。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雅安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告诉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拟建议统一公布全国禁养犬、大型犬名录,把更多的危险性犬只纳入全国禁养犬名录。养犬一律实行圈养、拴养,对拒不执行者依法进行处罚。(3月4日澎湃新闻)
的确,不文明养犬现象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还引发各种人际纠纷和邻里矛盾。而目前,依据现行法律,狗伤人后基本以赔钱了事,由于违法成本过低,司法对狗主人的震慑严重不足,虽然不少城市有养犬管理条例,但在治理中仍然面临执法难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
进一步看,造成不文明养犬现象和人宠矛盾比较突出的原因不是单方面的,但养犬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饲养者的文明素养不高。尽管全国各个城市养犬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举措。目前,养犬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和规则意识不足、管理缺位有关。
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规则意识,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养犬不只是道德问题,养犬人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庹庆明认为,养犬一律实行圈养、拴养,对拒不执行者依法进行处罚。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关于办理涉及养犬案件的适用法律解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养犬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社会危害,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养犬由其所有权人妥善圈养,制止不听仍违禁进入公共场所的,对所有权人依法处罚。组织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犬咬伤人等养犬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实践证明,文明也是管出来的。目前,不少城市根据宠物狗数量快速增加的现状,都在研究出台新的更加严格的管理规范。长期来看,有必要通过硬性的规则给养犬人打好“预防针”,对不文明行为形成心理震慑。另外,倡导文明养犬必须在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民众广泛学习和知晓文明养犬的法律法规内容,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让文明养犬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样,不仅需要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更有必要上升为社会的公共意识。
治理违规养大型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不能总是靠劝,关键还是执法要严。因此,制定文明养犬法律法规,以“硬核”手段治理才能震慑违法违规者,让养犬相关规范逐步向日常科学管理过渡,从而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