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狂飙”不可行

    据“广东交警”消息,近日,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开启智能驾驶功能后,竟闭眼酣睡长达1个多小时,车辆以超速状态“狂飙”100多公里。万幸的是,这场危险的“自动驾驶秀”未酿成事故,但当事人仅被记6分、罚款400元。其辩解称“太困了,所以交给智能驾驶。”视频公布后引发热议。

    编辑点评:近年来,智能驾驶技术快速发展,自动跟车、车道保持等辅助驾驶功能确实能减轻驾驶疲劳。但必须明确的是,辅助驾驶其设计初衷均为“辅助”,而非替代人类驾驶员,车企也均会有类似“双手不得脱离方向盘,需随时准备接管”的提醒。但部分车主却将提示抛诸脑后。此次事件中,驾驶员不仅放任车辆超速行驶,还彻底放弃监管责任,本质上与“闭眼开车”无异。技术再先进,也无法完全应对突发路况、极端天气或系统故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事件中,当事人仅受到轻微行政处罚,反映出当前对智能驾驶滥用的惩戒力度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然而,类似“睡觉开车”的行为如何定性、如何量化危害,仍缺乏细化的法律条款。我国亟需完善法规,对技术滥用行为加大惩处,同时也应要求车企强化系统监测,例如通过摄像头、传感器确保驾驶员注意力集中,从源头杜绝“放手脱眼”的侥幸心理。

    普及安全教育比技术迭代更紧迫,此事件暴露出公众对智能驾驶的认知存在严重偏差——部分消费者误将“辅助驾驶”认为是“自动驾驶”。交管部门应与车企、媒体形成合力,通过案例警示、功能科普等方式,明确“人为主、技为辅”的驾驶原则。技术解放双手的前提,是驾驶者始终保持对风险的敬畏。

    智能驾驶是交通发展的未来,但“未来”尚未到来。在技术完全成熟前,任何将生命权交给智能驾驶的行为都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唯有法律、监管、教育多管齐下,才能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安全,而非沦为危险的温床。(黄祎鸣)

当前:A1版(2025年04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