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韩林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里的善法就是今天所说的良法。没有良法,就没有真正的法治,更不可能法治天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善治既要重法条,以严格明确的法律规范为遵循,更要重“法魂”,把握法律的价值取向与精神内涵;既发挥法治规范作用,也重视德治调节作用,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大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纵观历史,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国家才能治理有序,社会才能健康运行。而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所以说,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共同发力、相互促进。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想要在这条路上走得更快更远,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落实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统筹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德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清醒看到,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同党和国家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筑依法治国的坚实道德基础,形成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完善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相协调的法律体系。任何法律都内含着道德判断、体现着道德取向,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必须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先进道德的导向。加强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和衔接,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彰显道德的价值和力量。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律实施过程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不仅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既要严格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遵循、为依据,又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价值导向和思想内涵,确保法律的实施不违背立法宗旨、不偏离正确方向。此外,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检验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尺,使执法司法行为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获得坚实的民意基础、道义基础。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很重要的是对其蕴含的道德价值的认同;人们对法律的遵守,很重要的是源于思想道德觉悟的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以及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就变得意义重大,因为这样做可以使社会主义道德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法治建设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
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法治工作队伍是宪法法律的实施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提升法治工作者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同时,在工作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道德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来保障底线。只有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撑和刚性约束。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广泛宣传、广为人知的过程,就是推动其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的过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及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就是为了提高普法实效,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通过严格公正执法司法营造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执法司法既是法律行为,也体现着鲜明的道德导向。只有严格公正执法,对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等行为及时予以规诫遏制,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以法律的震慑力为道德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才能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屏障。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仅靠道德教育、“叩问良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运用法治手段进行治理,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要引导人们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从而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作者单位: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 )
当前:第三版(2016年1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