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夯实创城工作基础
向培林
  宜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清江交汇处,近年来,在省文明办、宜昌市文明办指导和帮助下,连续四届获评省级文明城市,全市荣获2013-2014年度宜昌市级文明单位63家,省级文明单位21家,全国文明单位1家。2015年,宜都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入“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在创城工作中,该市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了文明单位与文明城市创建互促共进的创建新格局。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唱主角、挑大梁。一是制定下发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将文明单位创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二是开展文明单位联社区、联小区、联农村活动。全市文明单位共联系317个小区、123个村,同时和所在社区开展文明共建活动。2015年以来,先后有市财政局等27个单位投入280多万元,建设示范小区35个。志愿者进小区、入楼栋,听民意、解民难,协调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城乡互联”工作中,将联村指导文明乡风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实行“人情风”“黄赌毒”负面清单制度。各文明单位和联系村共享文明创建经验,开展了送戏、送图书、送电脑、送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帮扶活动,有效促进了乡风民风的转变。三是开展文明单位包责任路段志愿服务活动。113个文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上路,常年在责任路段和十字路口开展环境保护、文明劝导、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群众身边一道温暖的风景线。
  突出重点攻坚,抓好引领示范。一是高起点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开设“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开通2000部座机、手机宣传彩铃,发放《文明创建100问》5万份,每月发放《宜都文明之窗》宣传资料2万份,统一制作发放窗口单位“遵德守礼提示牌”300块。在全市设置大型公益广告100处、学雷锋志愿服务岗300处,使“做个文明人、建座文明城”理念深入人心。二是高强度抓整治。围绕群众最关切的难点问题开展市容环境、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农贸市场、社会文化环境、公共交通秩序“五大整治行动”,创城办对专项整治实行任务交示、协调服务、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协同作战,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同。三是高频率开展活动。每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文明单位主动参与,成风化人展风采。今年先后开展了“宜都楷模评选”“争创最美家庭”“文明餐桌”“文明出行”等十项系列主题活动。全市以文明单位为主体成立138支志愿服务队,并于今年4月举行志愿者协会成立仪式暨志愿者嘉年华活动,市委书记罗联峰为宜都市志愿者协会授旗。全市两万志愿者为创建宜都为“志愿服务之城”争光添彩。
  强化机制保障,实现长效常态。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与创城责任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各单位全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创建工作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和专项经费;二是建立动态考评管理机制。创城办内设督办科,对各单位窗口服务、门前三包、志愿服务以及创城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结果直接应用到文明单位考评,每季度计分通报,凡年度得分少于75分的单位取消所有文明单位申报资格;三是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开通创建热线电话,逢双月召开文明创建群众恳谈会,2015年以来,创城办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80多起,其中反映实际问题89件,全部得到了解决或正在办理中;四是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出台了《创成全国文明城市问责管理办法》和《约谈制度》,分门别类制定了20多个百分制考核细则。市委书记、市长每月现场督办。今年以来,已发出创城任务交示单45份、督办通知单29份,《督办通报》9期,约谈相关人员5人次,涉及全市30多个单位,不断逼紧压实了文明单位创建责任,有力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的顺利推进。
当前:二版(2016年12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