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保证金”能否避免浪费?
乔志峰
  乔志峰
  人均消费近200元的海鲜自助,要提前收取顾客每桌100元钱的保证金,这让食客王女士有些不满。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自助餐商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商家称此举目的是“避免浪费”,引起食客的重视,实际操作中,如不是浪费过于严重,钱都如数退还。食客对此态度不一。消协表示对商家此类做法没有明文禁止。律师认为,只要商家提前告知规则,双方达成一致后有合同关系,就应遵守。(10月30日《北京晨报》)

  “扶着墙进去,扶着墙出来”,这是人们调侃的吃自助餐的“标准状态”。其实,哪怕真的多吃一点,毕竟是吃了,只要不是“撑出毛病来”,一笑了之可也。只不过,现实中更常见的,是明明吃不了,却非要大量拿取食物,仿佛不如此就吃亏了似的。结果,大量食物被剩在那里,造成极大的浪费。

  毋庸讳言,商家称自助餐收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浪费”,恐怕主要还是出于降低自身成本的需要,而非完全为了公益目的——消费者花的钱是固定的,浪费的都是商家的“真金白银”。但不管自助餐保证金能否真的“避免浪费”,在客观上对弘扬良好节约风气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商家对浪费食物的行为进行劝导是有必要的,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像这种收取保证金的做法,不仅会受到合法性的质疑,还可能引发部分食客不满。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应尽量避免跟消费者正面发生矛盾。其实,只要换个角度看问题,完全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此前有商家不罚款、不收保证金,而是对实现“光盘”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奖励。如此一来,岂非既起到了引导节约的作用,又让消费者乐于接受、皆大欢喜吗?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还有许多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众。因此,“舌尖上的浪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反思,厉行节约应当从每一个人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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