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112号公告》,批准长宁竹荪(长宁长裙竹荪)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划定四川省长宁县现辖行政区域为保护区域,实施保护。图为“竹荪婆婆”黄文培(右)与种植户交流竹荪种植经验。 宋成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