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单位车辆及人员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单位测评
       本报讯(李晓霞)在文明单位创建中,要将单位所属车辆及人员交通违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指标,这是近日笔者从兰州市文明办获悉的。
       目前,甘肃省兰州市文明办已将这一指标纳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测评。根据相关要求,市文明办要求各县区文明办也要将单位所属车辆及人员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县区级文明单位测评标准中,严格落实把关。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严格教育要求所属车辆和人员带头守法、自觉遵守,制定完善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以及交通违法追查处理制度,严格监督落实,带头争创无交通违法、无交通事故单位。
当前:B1(2017年01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