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文明力量 丰润道德滋养
赣州以“三个三”为抓手深化文明创建
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三个三”为抓手,突出道德内涵,注重创建过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用好三个抓手
培育文明乡风
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全国、全省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要求,结合市情,出台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指导性文件。通过开展试点、召开推进会和开展专项督察等形式在全市部署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推动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
以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化为抓手,夯实乡风文明基础。发挥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的指导和督促作用,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化、规范化。启动新一轮“文明生态村”结对帮建活动,推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继续抓好村史馆建设,把“村史馆”建成广大农村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乡风文明的新阵地。
以“星级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为抓手,强化导向引领。总结往年“星级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经验,研究探索更加有效的创评机制。联合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开展2017年“星级文明信用农户”创评活动,加强“星级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的成果运用,提升活动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深化三项建设
培育文明市民
深化家风家教建设。开展2017年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家教公益巡回讲座、文明家庭事迹展览等形式多样的家风家教宣传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深化文明习惯养成建设。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系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弘扬文明新风。
深化诚信建设。按季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运用网上网下多平台、多角度加强诚信典型事迹宣传,广泛营造“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三项工程
创建文明城市
推进对标提升工程。总结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借鉴芜湖等地的先进做法,按照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年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17年总评年工作方案,精心研制印发操作指南、工作手册等指导性资料,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对标,力争2017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同时以中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辐射带动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推进氛围营造工程。完善和丰富公益广告资料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的公益广告资料储备,提升公益广告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公益广告成为城市的亮丽风景和照亮心灵的文明灯塔。
推进“短板”补齐工程。着眼于弱项达标、“短板”补齐,联合城管、城建、公安交警等部门重点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文明创建宣传引导等“八大行动”,以活动攻难点、补“短板”、促提高,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台阶。 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