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并举 联合奖惩
哈尔滨市推进政务诚信夯实信用建设之基
李贵良 房翠婷
       政府守信践诺,让行政审批时间从40天缩短到23天;因守信而被列入政府“红名单”的企业,可享受10个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扶持政策;一百多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近67万条信用信息,只需登录“诚信哈尔滨”网站即可轻松查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从2005年启动“诚信哈尔滨”建设至今,这些因诚信带来的变化,已融入城市发展与每位市民的生活中。坚持德法并举,强化联合奖惩,哈尔滨市诚信建设的步伐正从柔性约束向刚性要求不断迈进。
       政府主导信用制度建设
       2005年,哈尔滨市成立了“诚信哈尔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29个市直部门,以商贸流通、质量监督、卫生旅游等16个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汇集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哈尔滨市在不断探索将“诚信”这一道德规范固化为制度层面的行为规范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征集、信息发布、信用核查、“红黑名单”、奖励惩戒、教育宣传和诚信考核八个方面的制度,制定出台了40余项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分别根据自身行政管理职能,建立了多部与信用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28个市级行业协会分别制定了诚信自律公约并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
       从2007年开始,哈尔滨市将诚信建设分别纳入对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指导协调29个市直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扎实推进政务、商务、司法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同时,哈尔滨市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并在22个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对“红名单”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贴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在金融信贷、出行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当前:B3(2017年01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