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立法保护管理红色文化遗址
       本报讯(何璐)近日,福建三明市出台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建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也是三明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
  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同时,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当前:B1(2017年0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