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政策关爱留守儿童
本报讯(徐俊)近日,陕西西安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做好农村儿童留守关爱保护工作。
《方案》指出,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发改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社会发展项目,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人社部门要加大查处违法招用农村留守儿童做童工行为的力度等。要建立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形式多样的关爱保护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监护指导、调查评估、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