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全年日照时间在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自开展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拉萨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的绚丽色彩与深刻内涵:加大18个方面的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大力实施“树上山”“河变湖”“暖入户”工程和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在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最新排名中,排名第六(据2016年12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华图政信公共管理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荣获“国际最佳魅力旅游名城”“2016东亚及东南亚最受欢迎城市”“全国首批民生改善典范城市”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让“日光城”更加明媚动人。
着力筑牢思想根基
拉萨市始终把思想教育置于突出位置,不断筑牢文明城市思想之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拉萨市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提了“神”,精神上补了“钙”,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愈加坚定,特别是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信赖核心,在组织上忠诚核心,在行动上捍卫核心,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
着力优化城市环境
通过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拉萨市全面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不断创优生态环境,科学推进“树上山”;科学实施“河变湖”的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号闸顺利建成并发挥效益,市区空气湿度提高10%以上;全力推进“暖入户”,圆满完成城市供暖工程,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7平方米。
不断提升人文环境,编制《拉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城市亮化及街景改造工程,保护城市民族特色风貌。20项国家级、31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得到有效传承;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低门槛、零注册、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的政策措施。
着力增强城市软实力
拉萨市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始终把幸福指数作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最高评判标准。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东延西扩南跨北连,一城两岸三区”的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着力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城市文化韵味越来越浓;加快发展净土健康产业, “拉萨净土”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日渐彰显,城市竞争力越来越强;始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劳有丰酬、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所养的民生保障系统进一步健全。
着力加强载体建设
拉萨始终将依法治市理念融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常态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凝聚道德力量,引领道德风尚。推进文明城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凝聚文明城市道德力量,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拉萨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建成各级各类道德讲堂281个,开展活动300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网络文明“四大文明行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常态化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市民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活动,不断引导人们崇德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