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实践逻辑的主体性
周显信 罗馨
       在中国实现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一振聋发聩的深刻提醒与真切嘱托,实则是针对执政党、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这三重主体提出的。“不忘初心”,就是要重新擦亮共产党人的“初心”,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
  对于执政党而言,当前“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加凸显,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不忘初心”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全党同志的价值准绳。
  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言,少数人为官不为、责任感缺失、权力观扭曲、群众观念淡漠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忘初心”就是要永葆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和“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只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才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
  对于一般党员而言,有的人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员的先进性被遗忘、淡化。“不忘初心”就是要努力实现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统一,从“共产党员”变成“共产党人”。要强化党性修养,发挥先锋队作用,时刻以党章和入党誓言提醒自己,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当前:B3(2017年0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