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引发腐败窝案
邹太平 王碧琼

        身为公安局长竟明码标价、卖官鬻爵;为筹钱买官,公安局11名中层骨干各尽其能,大肆行贿,极大地破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影响了当地老百姓对公安干警的信心。

        2015年5月,湖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常德市纪委移送了湖南省安乡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淳涉嫌违纪问题线索。与此同时,常德市纪委也收到了有关黄淳违纪问题的举报。2016年12月7日,常德市纪委对黄淳立案审查。
        据介绍,黄淳在担任澧县公安局局长、安乡县政府副县长、安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2010年至2015年,共收受11名公安局中层骨干人民币67.3万元、美金0.8万元。此外,他还存在收受下属红包礼金等其它违纪问题。
        今年1月20日,黄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然卖官 明码标价
        从石门县公安局到澧县公安局,再到安乡县公安局,黄淳当了12年的公安局长,是名老公安。审查过程中,纪委的同志对黄淳的印象是,除了反侦查能力强,剩下的就是贪婪。
        2012年9月,黄淳任安乡县公安局长后,该县公安系统内部就流传着这样一个“潜规则”:如果你想得到提拔、重用,就必须给黄淳送一定数额的钱、物。
        在黄淳那里,是“想提拔,拿钱来”。深柳派出所是安乡县城区第一大派出所,安乡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大队长蒋中福想谋个“肥差”,就瞄上了深柳派出所所长的位置。2013年春节,蒋中福给黄淳送了5万元,没过多久蒋中福就如愿以偿。事后,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取得黄淳的关照,蒋中福又陆续给黄淳送了24万元。
        同样,“想保位,拿钱来。”安乡县大鲸港派出所原所长陈某也给黄淳送了钱,但不是为了得到提拔重用,而是为了能继续保住所长这个位置。
        此外,“钱数不达标?没戏!”安乡县三仙咀派出所原教导员郭某工作表现很优秀,多次受到嘉奖、立功,办案时还负过伤,但一直得不到提拔。后经他人“提点”,他给黄淳送了一些物品和现金,但是因为金额没有达到黄淳的要求,就依然没有得到提拔。直到2015年,黄淳要离开的时候,才给他安排到一个小派出所主持工作。
        领导失守  腐败蔓延
        “当一把手时间一长,就容易自以为是。一是一把手缺乏监督,二是不喜欢监督,三是的确存在监督层面的缺失。”黄淳在剖析自己的违纪问题时说。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必然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除了卖官,逢年过节,黄淳还收受红包礼金30多万元,其中绝大部分金额来自公安干警。
        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黄淳在任澧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澧阳镇派出所原所长熊某等15名干警的红包礼金及物资折款6万元。
        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黄淳在任安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陈某等34名干警礼品礼金折款23.36万元。
        作为公安局党委书记的黄淳不以身作则,不严格要求部下,必然导致整个公安局风气不正,也必然导致公安局内部监督失灵,腐败蔓延。
        2013年,安乡县公安局启动业务技术大楼和“两所(即拘留所和看守所)合一”的工程建设。黄淳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41万元、美金1万元。
        而他的副职,安乡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光洪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商谋取利益,受贿148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光洪在剖析自己由要求上进到腐败变质的蜕化过程时,直指他的直接上司黄淳。他说:“任命单位一把手要严格把关,对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的人员绝不可用,如果用了,迟早会出问题,同时会连累一个班子、一个单位。”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当前:A4(2017年03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