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动态管理促进文明旅游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国家旅游局日前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及影响程度确定,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中国新闻网)
文明旅游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都已经无须赘述。为此,我们也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既有营造文明旅游氛围这一类间接的举措,也有以奖励促文明等直接举措。面对各种不文明旅游的行为,惩戒是我们必须作出的选择。而在这些得力举措中,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无疑是一大亮点。
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首先避免了不分轻重的“一刀切”的弊端。“一刀切”的方式,固然简单易行,却也容易滋生新的矛盾。惩戒不文明行为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情节的轻重、态度的好坏以及影响的大小。这样一种务实的方式,符合客观事实,从而让惩戒对象心服口服。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修改之前还是修改之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都已经明确规定了“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个“必要时”的通报,其实也是一种动态管理。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有关部门“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后,游客已经积极配合,并“挽回不良影响”,我们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相反,如果极个别游客在有了不文明行为之后拒不悔改甚至是变本加厉,那么,则必须果断“亮剑”,严惩不贷。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收到以儆效尤的社会效果。
众所周知,对各类不文明行为予以惩戒,这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引导所有游客都能够文明出行。因此,只有做到分寸合理、弹性适度,才能够深得民心,才能够让文明出游的理念被广大民众所认可。
从这个层面看,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本身也是文明执法的表现,而文明执法对于文明旅游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生活,都能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多方引导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我们坚信文明旅游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文明旅游也会逐渐成为社会常态。 方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