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网
本报首页
版面概览
往期回顾
2016年11月前旧版 |
上一篇
下一篇
|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市公共图书馆借阅中文图书将免押金
本报讯(民文)4月23日起,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及全市20个区级公共图书馆、各区级少儿图书馆将实施中文图书免押金借阅服务,天津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区域范围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免押金服务的省市。
免押金借阅服务施行后,到天津图书馆及各区公共图书馆首次办理全市通借通还中文文献借阅证的读者,可以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免费申请办理。已经办理过通借通还中文文献借阅证的读者,免押金借阅服务后,可退还押金。
当前:B1(2017年04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