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闽宁
闽宁镇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同时,牢牢把握“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平安闽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防并举  确保一方平安
       为把保一方平安工作做实做牢,闽宁镇通过“拉网式”排查掌握全镇社会面上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求各村也重点排查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特殊群体、环境污染、公共安全、医患问题、债务劳资、重点工程建设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为镇党委、镇政府在第一时间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提供了准确、有效的信息。
       与此同时,闽宁镇还组建了100多人的“红袖章”义务巡防队,创建了“平安闽宁”微信公众号,建立了“红袖章”义务微巡防群70个,覆盖辖区群众5万多人。这一系列举措,起到了情报导防的作用。将社区民警、协勤、各村治保主任等人员整合起来,建立微信群,每日上午9时推送前一天各村发案情况,每周一上午10时将一周的发案情况进行公布,确定治安重点区域和巡防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巡防,起到了创意助防的作用。每天在“红袖章”义务微巡防群发布防骗、防盗、防抢、防火等通俗易懂的小常识,向辖区群众广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从而降低发案率;发布“防范征集令”,精选具有代表性的制作成宣传单;征集有关案(事)件线索,提高破案率。有利于民情勤访。制定了“红袖章”义务微巡防联系群众制度,要求闽宁派出所全所民警、协勤切实深入村社,密切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民意,更好地开展纠纷调处、巡逻防控等警务工作。自“红袖章”义务微巡防群创建以来,辖区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满意率不断提升。 
       落实责任  食品安全有保证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闽宁镇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行动。
       闽宁镇以食品安全为核心,以巩固食品安全放心镇、村为主线,广泛进行宣传动员。2016年,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4次,设置宣传栏6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5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摸清了全镇食品、药品经营户底数并登记造册,方便监管。今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活动6次,查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商户65家,目前完成整改65家,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了全镇辖区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有点有面  群众满意是根本
       闽宁镇综治办与闽宁派出所在入户走访的基础上,梳理出各村的矛盾隐患,联系各村部负责人和治安积极分子,充分依靠群众,及时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个别的重点区域和有不稳定苗头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进行挂牌跟踪调处,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化解,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为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闽宁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集中宣传日”活动,联合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等单位,重点对小摊点占道经营,接送学生的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
       为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及政策法规,闽宁镇综治办与闽宁派出所深入进行入户走访、安全检查活动,在与群众接触、沟通时,以案释法,教育群众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逐级反映诉求。
       根据《永宁县闽宁镇2016年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闽宁镇于去年3月、6月、9月、11月中旬在闽宁镇各村随机抽取了600户住户,采取电话访问和逐家逐户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填写了《闽宁镇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在测评工作中,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主动宣传各种政策,征求各村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正确评价本地治安形势,真实地将社情、民意反映到调查问卷上。在入户走访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说明了走访的目的并广泛宣传了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问卷调查显示,闽宁镇安全感公众满意度达到96%。
       群策群力  为了闽宁更安宁
       随着闽宁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镇党委和镇政府以平安村创建为重点,大力推进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为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知法、用法的能力,闽宁镇积极开展了“法制进村组、法制进学校、法制进家庭”活动,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和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类型群体、不同领域人员,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的新途径,确保宣传教育入心入脑。
       在不断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不断努力倡树良好的道德风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武装群众头脑,防止不良思想的侵蚀。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在村干部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用好正风纠错手段,对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等行为及时纠正、处置。着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体,实现了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使平安建设形成合力,让闽宁更安宁。

当前:B2(2017年04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