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乡村学校少年宫“建管用”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泸州市文明办
2009年,我市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先后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以来,我市将乡村学校少年宫作为一项关爱未成年人的民生工程,作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强力实施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德育人的作用得到极大发挥,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抓规划实施,在“建”上下功夫
把好建设规划关。2011年,市文明委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专题汇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泸州市关于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2013年年底前实现了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今年2月,我市又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十三五”期间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把好建设设计关。每年要求拟建乡村学校少年宫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的要求以及省文明办《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器材采购参考目录》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包含设施修缮、设备购买的详细建设方案,县(区)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召开规划评审会,对每个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市文明办审核,最后再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实施建设。
把好建设验收关。对中央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严格把关,要求每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成后,必须请当地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审计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申请项目建设验收的前置条件。项目建成后,在县(区)自查基础上,每年年初,由市文明办联合教育、财政部门,深入项目实地进行检查验收。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按规划有序实施,2011年-2016年,我市共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56个。
狠抓规范管理,在“管”上下功夫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泸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要求、活动内容、考核办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会,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反复强调,对管理经验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了“每年现场考评、每年表彰先进、每年集中展示”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
抓好辅导教师队伍管理。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均组建了校内辅导员和校外志愿者辅导员队伍,市教育局、市文联联合制定《关于鼓励文艺界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文艺辅导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市文艺人才到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辅导培训。每年年初,全市组织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培训和优秀辅导员表彰。
强化日常运行管理。明确要求自建项目由县(区)保障每所学校每年3万元运行经费。同时,市上每年评选20所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给与每所学校1万元的运转经费补助。制订运转经费管理办法,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开展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等级评分,并差额给与运转经费补助。
狠抓特色建设,在“用”上下功夫
确保学生受益面。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围绕德育类、艺术类、地方特色类等活动项目类型,开发了40多门课程,采用“必修+选修”的模式对活动项目进行科学规划。目前,基本做到项目开课率100%,教师参与率100%,学生参与率100%,学生和家长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满意度达95%以上。
狠抓品牌树立。要求已建乡村学校少年宫按照“一宫一品牌”的目标,在使用上进行品牌塑造,注重传承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特色活动载体,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特色乡村学校少年宫。
搭建展示平台。每年市、县(区)分别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让每所学校都得到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