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网
本报首页
版面概览
往期回顾
2016年11月前旧版 |
上一篇
下一篇
|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新媒体被纳入管理范畴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规定同时明确,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当前:A4(2017年05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