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2名职工获“攀枝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
本报讯(孟祥林)为进一步发挥先进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四川省攀枝花市2016年11月中旬启动了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单位和群众推荐、评委评选、社会投票、审核公示等程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11名同志“攀枝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向9名同志颁发“攀枝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在5月8日举行的“感动攀枝花——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晚会”上,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冶炼厂国钛经营部炉长张超荣获“敬业奉献模范”称号;原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冷轧厂职工刘红斌荣获“助人为乐模范”称号;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职工李伟荣获“助人为乐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