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食品安全再严都不为过
李哲
吃、穿、住、行,在人的基本需求中,“吃”总是排在第一位。解决温饱之后,食品安全问题就成为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首要问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虽稳中向好,但应补足短板仍格外重要。
应加快建设标准体系,推出最严格的标准。没有标准先行,规范治理便无从谈起。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既有标准的清理整合,力图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但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科学性和合理性都有待提高。例如,有的标准中缺失重要指标;有的标准规定了指标却没有配套的检测方法与规程,形同虚设;有的标准标龄较长,已不适合当下使用;有的标准存在交叉重复;有的标准难以与国际接轨。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尽早完善严谨标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够走上正轨。
应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实现最严格的监管。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商家自律与政府监管缺一不可。然而,诚信市场的培育不是朝夕之间可以完成的,要想实现最严格的监管,必须有最强大的监管力量作保障。但是,一些设立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较差,经费缺乏、设备不足、难以吸引专业人才,无论是监管执法的硬件还是软件都很薄弱,还有一些基层甚至出现了懒政现象。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体制、机制经过几番调整,尚未理顺。这些客观条件让最严格的监管难以落地,理顺机制、充实力量刻不容缓。
应强调各级政府责任,展开最严肃的问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总责。要知道,食品安全事件总是会引发较高的社会关注,打击消费者的信心,所以,为了尽力避免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消极懒政、失职渎职行为必须严肃问责。据了解,监察部门目前正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展开最严肃的问责提供制度保障。
我认为,有理由相信,随着一系列举措的不断实施、完善,食品安全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大家也能“吃的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