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制造:成就儿童还是消费儿童
郭超
一直以来,似乎都是大人负责赚钱养家,孩子负责学习玩耍。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大人和孩子之间的这种传统家庭分工界限被打破了。少数儿童也可以通过广告、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享受优厚的劳务报酬。他们的收入,甚至可以改变家庭的命运。他们的名气,不输于大牌明星。
当中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荧幕上童星越来越多,童星年纪越来越小,许多综艺节目和影视剧以儿童为卖点,忽视了儿童本身的心理和身体发育水平。业界专家分析认为,许多家长热衷于将孩子送上综艺节目,主要目的有三,一是单纯展示,二是有意练胆,三是借此成名,三者或多或少都与家长本人的夸示心理有所关联。尽管许多家长在把孩子送进训练场和送上舞台时,抱着一种自认为十分真诚的“为了孩子”的想法,但归根结底,这种行为反映了家长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的观念,他们将孩子的现在与未来视为成人自我价值实现的延伸。它包含了对童年权利自以为是的褫夺与对童年需求自作聪明的强加。无论是参演影视剧,还是登上综艺节目舞台,本质上都是一种商业包装运作。儿童要想在荧屏上受到观众的瞩目,必然要迎合成人的审美趣味,模仿成人的言谈举止,因为观众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标准都是成人的。
在荧幕上,儿童无论是展现幼稚天真,还是表演特殊技能,都暗含着对于成人审美趣味的揣摩与迎合。儿童对于成年人的模仿本身并不是坏事,许多儿童游戏就包含了明显模仿成人的内容。问题在于,这种模仿超过儿童自身的精神需要,变成了消费文化时代的商品。在一些综艺节目和影视作品中,儿童的形象、思维、语言、动作等,都变成了可资愉悦的对象。被商业逻辑所规训的儿童,成为商业价值的载体。将儿童放在聚光灯下,这种表面上高扬了儿童自身价值的行为,实际上剥夺了儿童自然成长的权利。从儿童生理发展特点来看,儿童身体在体形、协调性、心理等方面没有发育成熟,将其置于很多成人都无法从容应对的娱乐圈和名利场中,并不是明智的行为。
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媒体和影视公司的导向责任不容忽视,健康向上的儿童节目和影视作品,具有春风化雨的积极作用。家长不应该在商业炒作中迷失自己,他们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当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要捍卫儿童的健康发展,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勇气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