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例”而行的志愿服务更稳健
海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确定了志愿者权利义务、鼓励发展专业志愿服务等,并规定了扶持措施,促进志愿服务蔚然成风,成为推动文明进步、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新华社)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志愿服务可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在推动社会文明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其体现出来的志愿服务精神,反映了人们向真、向善、向美的一面。正因如此,志愿服务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人们高度重视,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大力提倡、积极推行的社会事业。在我国,志愿服务更是得到长足发展,进入新时期以来,志愿服务者和志愿服务群体不断涌现,志愿服务参与的服务面更加广泛,志愿服务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不过,志愿服务在我国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亟待破解的课题。一方面,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相对粗放,面临着管理、资源调配、志愿者权利保障等方面的一些短板。另一方面,仍有一些社会成员对志愿服务认识水平相对较低,影响志愿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要让志愿服务在我国更好地发挥作用和职能,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就必须对现有的志愿服务体制机制进行完善,依靠体制机制的完善来解决志愿服务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使其找到服务大众的更佳着力点。《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通过,无疑在这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了该条例,人们开展志愿服务时,更有章可循,更能得到保护和支持,故而更能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和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了志愿者权利义务。这是对志愿服务进行规范管理的最明显体现。因为,明确了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等于明确了志愿服务职责和界限,志愿服务中哪些方面当为,哪些方面不当为,只要对照条例,便可找到清晰答案。而且,其中的权利也是保护志愿服务行为的法律界限,对于保护和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乃至保护其它有志于志愿服务人士的积极性,都大有裨益。
       事实上,在国务院尚未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之前,一些城市和地区已经出台和实行过本城市、本地区志愿服务条例。从这些地方性条例实施效果看,也都切实起到保护志愿者积极性,对志愿服务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的作用。此次对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无疑是志愿服务再上新台阶的良好契机。这意味着,我国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国家共识,开展高质量的志愿服务已是国家和整个社会所需。
       必须意识到,志愿服务不单单是服务,更是精神的传承与弘扬。 照“例”而行,志愿服务必然会在全国范围内蔚然成风。照“例”而行,志愿服务也必然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当前:A3(2017年06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