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新农村
——青海海东大力推进文明乡风建设
徐维英
       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环境。
       强化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精准制定了《海东市关于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意见》,印发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倡导书》,以市、县(区)为主导,以村镇(社区)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乡风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优势,开设“文明乡风”专题专栏,报道各地经验做法;推出了一批反映文明乡风内容的通俗读物、文艺节目和微电影,引导群众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精准扶贫”“文化进万家”等品牌活动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劳动技能比赛等,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强化教育 促进观念转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意见》,加强移风易俗教育和舆论监督,深化文明素质教育。
       持续开展“善行海东道德模范”“民族团结十大感动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了背母求学的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白永皓、资助贫困学生的助人为乐模范王玉英等一批弘扬美德、引领风尚的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文明乡风建设工作。
       抓好结合 推进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推进移风易俗中的重要作用,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与“最美乡村”、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
       紧密结合精准扶贫攻坚战略,大力倡导创业致富发展之风,面向农村开展实用科技、劳动技能、文化艺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帮助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对标不足 谋划工作思路
       深入调查研判。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激活传统道德力量和村民自治意识,借助村规民约,对红白喜事的规模、标准等进行合理界定,用制度引导村民转变观念思想。
       打造示范亮点,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契机,持续挖掘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文明素质较高的村(社区),培育亮点,试点先行。同时,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乡风民风向上向善。
       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发挥村级群众自治组织的引导作用,不断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把规矩立起来,让风气正起来。
当前:B2(2018年03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