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于泰山地活着——浅话太史公
       太史公活了五十六年,留下了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的史家绝唱《史记》。这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中包括了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记载了从上古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四年之间华夏大地的历史进程。
       太史公的文字简洁但不简单,“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两千多年后有幸读到太史公文字的我仍被太史公文字间的波澜起伏所感染,对其顶礼膜拜。
       太史公最使我不解的地方是他人生中最重大的选择——活下去,在一个奉行尊严和礼义的时代,在一个以名节至尊的时代,在一个“臧获婢妾犹能引决”的时代。太史公并没有太多活下去的理由,慕义而死名节可保,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人们对他总带着一丝不解和嘲笑:“有勇气死,还没有勇气活?”可这句话是真的,至少在两千多年前,忍辱负重地活着,远比一死更需要勇气。
       但是太史公也有活下去的理由——父亲托付的使命。“面对大辟之刑,慕义而死,虽名节可保,然书未成,名未立,这一死如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之死无异。”
       我想到了文王拘于囚室而推演《周易》,仲尼困厄之时著作《春秋》,屈原放逐才赋有《离骚》,左丘失明乃有《国语》,孙膑遭膑脚之刑后修兵法,吕不韦被贬属地才有《吕氏春秋》传世,韩非被囚秦国,作《说难》和《孤愤》。
       然后就有了太史公,像流着血的巨人走向最后的目的地,在坚忍和屈辱中燃尽最后一丝火光,完成一个必须完成的使命。太史公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想,太史公在轻于鸿毛的死和重于泰山的活中选择了后者。
       生命是人类最应当敬畏的存在,有时对待生命的态度何尝不是对待责任的态度。有的人最终不担命运的重荷,或光荣或屈辱地结束了生命,他们中有不光彩的罪人和无奈的凡夫,也有最可敬的勇士,驱动历史车轮的先行者。但我想要提及的并不是他们,他们的功与过都伴随着生命的自我了结永远地去了,连同着他们那已完成的或未完成的使命和责任。
       我尤其想要致敬的是那些重于泰山地活着的人们,他们为了伟大或平凡、光荣或隐忍的理由活着,重于泰山的活着,这是他们对责任的最大担当,对生命的最高敬意。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
       高2015级10班  彭子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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