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打造特色乡规民约
  本报讯(清文)7月19日,广东省清远市“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发布仪式在英德市九龙镇活石水村举行。
  今年5月下旬,清远市以“清远发布”“清远日报”等平台为载体开展“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评选,动员乡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并从来稿中选出 20 条候选文明标语,再通过网上投票、专家评审,评选出最具有代表性的“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包括不聚众闹事、不大操大办红白事、不破坏公共财物等,致力养成清远别具特色的“乡村规矩”和“乡村习惯”,成为继去年5月发布的“清远文明十二条”后,属于清远乡村的文明行为规范。
  据悉,清远市将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宣传、引领践行“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扩大知晓率,全面覆盖签名承诺,发动镇村党员干部、新乡贤、农村能人等带头开展文明倡导和文明实践行动,助力乡村文明新风的形成。
当前:B1(2018年07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