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市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现场拒不整改的,将“吃”到50元的罚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出行、扰乱交通秩序的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下一步将与诚信体系建设挂钩。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也将会受到处罚。
笔者认为,对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细小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这种举措不仅仅是对陋习的矫正,也是对文明的一种维护,只有真正把处罚细小的不文明行为落到实处,才有社会的大文明。
笔者以为,社会的大文明来自于一点一滴的文明积累。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做到抓大不放小,在加强制度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细节治理,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这样细小的不文明行为不放松、不放纵,进行严格治理、严厉处罚,唯有抓好细枝末节,小文明才能成就大文明。
其实,从目前来看,对于这些细小的不文明行为,很多地方都已经出台了治理规定,比如《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这些法规早已对这些细小的不文明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执法主体不一致、执法强度不够等多种原因,导致这些处罚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和落实,这也导致了一些人对这些细小的不文明行为危害的不重视,甚至认为这些小事无伤大雅。殊不知,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在日常生活中重视文明行为细节的培养,我们所生活的城市才会变得更加文明。
社会文明进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能生活在这个文明的时代,笔者也感到很庆幸。但是文明并不是一个空洞、虚幻的字眼,而可以是与我们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真切感受,体现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因此,对于社会文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应只是坐享其成,而应该成为社会文明建设积极的参与者和实践者,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让文明的力量在细节中传递,让社会文明的脚步更有力、更坚定、更豪迈。
(据泉州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