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证青海省草原植被恢复工作正常推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青海省财政厅共同发布了《关于青海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指出了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范围及对象,明确了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并规定了光伏电站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另外,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青海日报》)
当前:A4(2018年07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