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让书尽其用才是关键
童 玲

    日前,《江西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出台。《规范》规定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场所、人员、服务、运行、监督等内容,其中规定,图书馆室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6册(件),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500种、18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南昌晚报》)

    农家书屋工程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如今已遍布全国,不仅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农村群众的精神家园。此次,江西对农家书屋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农家书屋的藏书种类和数量,这对于提升农家书屋的服务能力,促进农家书屋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书是农家书屋存在的基础。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藏书,可以为农家书屋的服务能力提供可靠的保证,让广大农村居民从丰富的藏书中吸收更多的精神养分,这也正是近年来各地在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过程中,想方设法地丰富藏书种类和数量的重要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农家书屋毕竟不是城市图书馆,其中的藏书并不一定是越多越好。如果农家书屋丰富的藏书不能物尽其用,阅读率不高,这也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

    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各地农家书屋工程不断推进,很多书屋的藏书已经十分丰富,从科普读物到文学名著、从种植养殖到文史财经,各类适合农村读者的书籍可谓应有尽有,使农家书屋服务农村读者的能力大大增强。不过,在一些个别的农家书屋里,书籍长期闲置、无人问津的现象也客观存在。有的农家书屋阅读氛围淡薄,不少农村居民没有养成阅读习惯,前来阅读或借书的读者寥寥无几,大量图书成了摆设。

    在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农家书屋藏书的种类和数量做出规定,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书是用来读的。在保证藏书种类和数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同时,农家书屋作为农村重要的文化阵地,还应该在提高农村读者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上多下功夫,积极引领广大农村读者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阅读活动,让他们把阅读当成农村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某种角度说,一间有阅读氛围的农家书屋,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农家书屋,才能引领农村读者告别精神上的贫瘠、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虽然配置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图书是保证农家书屋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但藏书种类和数量的高低并不是衡量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是否卓有成效的唯一标尺,培养农村读者的阅读习惯,让书尽其用才是关键。

当前:3版(2019年05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