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办出台《意见》服务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 赵青)为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铸魂聚心”作用,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乡村振兴文件精神,四川省地方志办日前制定印发《关于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乡村文脉保存、乡村产业发展、文明乡风传承3个方面,提出13条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地方志部门拥有“一方之全史”的富集资源“宝库”,必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勇于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功能,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文案创意到具体实施上,让地方志承载的文化成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出力出彩的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可资借鉴的资政报告,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围绕乡村农事活动、节庆及民族、民俗等内容,支持做大节庆经济;推动名村、名镇、名山、名水、名街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特色志书编纂及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旅游服务;围绕农耕、节气、民风、民俗等,提炼宣传主题,讲好乡村故事;搭建方志文化传播平台,努力探索方志文化有声化、视频化传播模式和途径,提高地方志展现乡村文化的感染力;加快乡村优秀方志成果数字化,让群众便捷获取优质乡村文化资源;注重农耕文化、文明公约、村规民约、新乡贤文化、家训家规的挖掘提升,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

 

当前:2版(2019年10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