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院五措并举抓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本报讯(李语曦 杨欢)四川荣县法院在对口帮扶于佳乡楠木村过程中,五措并举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近日,荣县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8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力量。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对口帮扶村所在党委政府、村支“两委”的沟通协调,结合法院及楠木村实际,着重从脱贫指导、法律服务、技术培训等10余个方面制定脱贫方案,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走访调研,吃透村情民意。加强与乡、村两级帮扶责任人及楠木村村支“两委”的联系交流,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同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选派1名干警作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实地走访,收集民情民意,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三是扶助产业发展,助力村民增收。帮扶责任人均与有种植、养殖发展能力和潜力的群众签订发展协议,给予每户800至1000元的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引导外出务工、民政救助、低保兜底等政策帮扶措施,近三年累计投入帮扶物资金24万余元。协调引入四川巴尔农牧集团20万元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地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引导村民根据自身优势发展产业。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做实法治扶贫。通过普法教育、宣传正反典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扫黑除恶、妇女儿童保护等法治讲座5次,巡回审理案件6件,宣传法治,抓好思想引导。

    五是严格工作督导,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干警帮扶贫困户及楠木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帮扶部门、帮扶责任人每月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督促整改,确保帮扶任务有效落实。

当前:B2(2019年1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