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润文明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纪实

 

    单位简介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现任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在编干警230人,事业单位编制11个,内设21个职能部门,建有11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1个立案大厅,1个信访大厅和1个执行指挥中心。

    2017年,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信息技术处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青海省法官协会被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表彰为“全国法院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先进集体”;办公室被表彰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立案一庭被表彰为“全省维稳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出版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官学院先进集体(优秀分院);立案庭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青海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单位授予“201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优秀单位奖”。2019年,被西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海省希望明德关爱青少年基金会授予“慈善呵护、关爱童心”公益志愿活动爱心单位。

    翻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70载发展史册,艰辛与奋斗同频、奉献与成就同辉。

    进入新时代,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围绕“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与法院工作相结合、与党建引领相结合、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与文体活动相结合,丰润滋养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底蕴。

    依法办案维秩序

    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省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有力支持下,依法办案,用智慧和心血维护着青海高原稳定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新机制,全力服务“一优两高”战略。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

    凝聚各方合力,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上有新作为。建立完善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组织开展了执行攻坚、执行案款清理、规范执行行为、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全方位拓展联合信用惩戒范围,不断加强执行信访工作,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政中心工作的全局来谋划去推动。围绕省委“一优两高”决策部署,督促全省法院落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助力三大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法院工作与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同频共振、精准对接。深入推进法治青海建设,通过司法建议、以案释法等方式,为行政决策执行、企业风险防范等提供法律参考,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司法改革有新突破,人员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职业保障不断完善。该院现有遴选产生的员额法官81名,占编制总数的30.7%。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经验”。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机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青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全力推行网上同步办公办案的新跨越。逐步实现院庭长对案件的同步、全程网上监督,建成庭审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庭审语音智能识别、庭审规范智能巡查等系统建设,为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夯实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的使命感、责任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党组班子紧紧抓住加强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近年来,该院招录考录干警达65名,举办各类培训100期,受训人员达18494人次。连续11年开展汉藏双语法官培训,建立全省汉藏双语审判人才信息库,解决了多年来影响汉藏双语审判工作的问题。

    勠力同心强党建

    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以案析理、典型引路、专题调研、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深化到每个党支部和每个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得到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院干警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行动自觉。近年来,每年召开先进集体、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全院党员干警中开展争先创优评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带头讲党课的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特别是党员干警“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强化党员法官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的意识。扎实开展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注重主题教育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融合,将“两弹一星奉献精神、慕生忠开路精神、尕布龙赤子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可可西里坚守精神”融入其中。注重主题教育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与新时代青海法院工作的研究思考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的成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把深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运用法院内外网、电子屏、宣传栏、展板等传播载体,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加强院文化长廊和楼梯过道文化布置,展示了革命传统精神,增强了文化自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专题教育片、励志电影、警示影片,积极开展了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举办了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演讲比赛,深入挖掘选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类先进典型,常态化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脚踏实地创文明

    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造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意境。

    依托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机遇,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工作方案》《民族团结教育计划》和《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参加民族团结杯文艺汇演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拍摄并上报民族团结进步微视频。

    为积极响应西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及时传达省委创城会议精神,并按创城办的要求,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工作,为西宁的创城成功贡献了一份力量。

    每年初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志愿学雷锋·爱心暖西宁”无偿献血、法律咨询服务、清洁家园等志愿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猜灯谜、棋类比赛、徒步比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发放慰问品,组队成立了瑜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棋类、书画摄影7支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有效缓解干警工作压力,丰富全院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在2018年举办了以团结、文明、创新、拼搏为主题的第三届全省法院系统干警运动会,全省法院共组成9个代表队,运动员代表1600余名参加。

    近年来,该院坚持开展了“博爱一日捐”“送温暖”等献爱心活动,积极动员全院干警踊跃捐款捐物。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院主要领导多次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配强配齐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多次对扶贫点贫困户捐款捐物,发放生活用品。

    每年12月4日是宪法宣传日,法院落实宪法宣誓暨公众开放日制度,引导干警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恪守法治原则精神。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学雷锋月、主题党日,向农牧区、社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并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公正司法是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促进下,全院党的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培养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收案上升、结案上升、调解率上升,上诉率下降、信访总量下降的态势,闯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改判发回少、信访少、当事人满意度高“的良性循环之路,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他们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供稿)

当前:B4(2019年1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