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单位和个人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高敬)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第十届“中华环境奖”14日在京揭晓。23个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获得了这一荣誉。

    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5个方面共评选出23个获奖单位及个人。其中,贵州省赤水市、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副处长董永平、安吉县妇女联合会共5个单位或个人获得本届“中华环境奖”,山西省右玉县等18个单位及个人获得了“中华环境奖”优秀奖。

    据了解,“中华环境奖”于2000年设立,每两年一届,已先后举办了十届,共表彰和奖励了200多个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开展了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及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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