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县:文明创建点亮城市之美
昌 伟

    近年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始终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实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与文明创建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2016年,渠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城市。今年,渠县将接受省委、省政府的复查验收,力争高质量保持省级文明城市殊荣,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城市资格。

    渠县在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抓实筑牢,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以上。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宣传展板、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发挥好县委理论宣讲团主力军作用,加强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及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印发了《渠县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渠县2019年意识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规范推进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渠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四城同创”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滨河路湿地公园、万兴广场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善行渠县”建设、“诚信渠县”建设、“最美渠县人”评选等活动。自2016年以来,渠县有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5人入围中国好人榜,15人被评为“四川好人”,2名学生被评为“全国十佳孝心美德少年”,5名学生被表彰为首届达州市“新时代好少年”,8个家庭被表彰为“达州市首届文明家庭”。

    渠县以强化“五项”文明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发展软环境。评选示范窗口、文明院落、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美德少年、道德模范等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把文明理念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服务示范点、文明风景旅游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活动;巾帼志愿、绿色网吧等十支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万名义工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渠县坚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积极推动产村相融,升级发展特色小镇,建成新村聚居点319个、幸福美丽新村75个。把“两江四岸”生态滨江走廊逐步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乐的生态休闲景观。渠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5.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2.3%。近年来,渠县先后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绿化模范县”“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先后荣获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等称号,入选“中国最具价值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城市”。

    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省级文明城市复查验收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写入党代会、人代会报告,召开专题创建动员会、推进会,建立“县级领导牵头、辖区领导负责、责任部门实施、挂包部门连责”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纳入了县委单项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并对照细则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了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

    渠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四城同创”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新成果,深入推进“四城同创”。确保到2020年,达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到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到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崇尚文明、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让文明创建点亮城市之美。

 

当前:B1(2019年1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