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棚改绘新景 续写居民安居梦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创造棚户区改造“集宁速度”
魏作雨

    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原因,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边缘,还存在着大面积低矮的平房。如何用最快的速度让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住上“暖心房”“安心房”,成为了摆在集宁区委、政府面前最大的难题。

    据统计,集宁区共有棚户区76450户、651万平方米。如此巨大的改造量,为集宁区出了一道难题。2018年底前,集宁区通过政府主导、旧城改造、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完成棚户区改造5万余户。2019年,集宁区计划实施4个棚改项目,共涉及12000户。2020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全面完成。

    面对这场为集宁区提出的初心与使命担当的考卷,没有无力的呻吟,没有逃避的牢骚,取而代之的是全区上下开始努力探寻创造“集宁速度”背后“最优的答卷方法”。

    面对着集宁区建区以来难度最大的拆迁改造项目,拆迁工作面临着人口密度大、居住条件差、弱势群体多、群众诉求高等各种困难。集宁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总负责,区长为总指挥、县处级干部包抓的“一办八组指挥部”的组织架构图。集宁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全程参与、调度、示范,并从45个行政事业单位,抽调130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104个工作组,充实到25个片区开展工作。

    集宁区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十九个片区中设立了临时党支部与40个党员先锋队,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在棚改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以棚改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集宁区制定了《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每户的测绘信息均需测绘工作者、动迁工作者与被征户三方现场签字,通过在被征拆居民所在地予以公示、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不得随意变更等,保障操作流程合规、入户调查信息准确。

    在征收大厅开放“信息互阅”权限,居民可自行查阅被征户房屋的资料,便于被征户间相互监督。征收工作中设立了入户摸底组与动迁工作组交换的机制,同时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实现了内部互相监督。纪检审计部门现场监督、全程参与,对各片区提交的被征户档案,以超过30%的比例予以随机抽查,实现了公平公正、阳光作业、从制度上防范了不公正现象的产生。

    为了便利群众,在桥西棚户区设立了棚改指挥大厅,设立包括房源挑选、合同签署审批、征收补偿支付、不动产查询民政救助等业务在内的46个服务窗口,对老年被征拆户,则由专人提供上门服务。通过设立网络选房平台,房源统一管理,棚户区居民可以从电脑或微信等平台挑选与确定房源,签署协议。设立二手房交易系统,购买或租赁二手房的棚改户,直接在棚改指挥大厅的信息系统中选择房源,并为其提供相关税费的全额补贴,还提供原住房面积每平方米700元的补贴。针对安置房源现房数量无法满足棚改量的问题,征收部门对没有选到现房的居民实施合同签订后依然安排住在原住处的政策,等到在建房屋交工后再行拆除、搬迁。人性化设计、政策的引导,保障了棚改工作能够顺应民意、收获民心。

    针对棚户区不同群众的不同诉求,征收部门设立并推出了“原址回迁、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居民可以自行挑选,同时在签约奖励、搬迁补助等众多领域提供实惠。针对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同时在当地仅有一套住房的棚改居民,征收部门实行“最小面积保障”政策,即不足50平方米都以50平方米予以补偿;针对低保户等特殊被征户,提供2平方米或5000元的特殊补贴等许多惠民政策。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推动了全区棚改工作顺利进行,从5月3日起至5月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桥西棚户区项目基本征收完毕。截止到2019年10月中旬,集宁区实施的涵盖12000户的4个棚改项目共签订安置补偿协议11417户,签订比例95.1%,创造了全新的“集宁速度”。

    棚户区改造,带给集宁居民的是深深植根于心底的欢乐与幸福,既改善了城市形象、优化了投资环境,又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增加了居民幸福感和自豪感,也为探索基层政府治理新模式提供了思路。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文明办供稿)

当前:B2(2019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