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交规: 学习积分可抵违法记分

 

    新华社济南12月2日电(记者 王志)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推出10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举措,其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手机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所获的“积分”,可用于抵扣交通违法记分,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最多可积6分。

    根据济南交警发布的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济南市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及以下,非实习期,驾照状态正常),通过济南交警“泉城行+”手机APP或关注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手机在线学习、答题获得的积分,可用于抵扣本人名下济南号牌非营运车辆累积6分及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分。

    济南交警还推出外地车辆“首违免罚”,即外地来济机动车辆有轻微交通违法情形,未影响道路通行和造成安全后果的,民警在现场查处时,对首次违法录入违法教育系统,只警告、不处罚。

当前:B1(2019年12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