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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在由党政干部任“河长”“湖长”制度的基础上,从社会各界志愿者中招募聘请了120名“民间河长”,对河湖水域进行常态化保洁、巡查,对违法捕鱼、采砂、涉水违法搭建等进行监督举报,加强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图为12月15日,安福县平都镇罗家村的“民间河长”在清洁泸水河水域。刘丽强  摄

当前:B1(2019年12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