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迎来“最严”《指南》

    随着消费市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保健食品行业的市场规模也逐渐扩大。然而,一系列关于保健食品行业的负面新闻让公众对保健食品企业的信任降至冰点,监管部门也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企业虚假宣传、传销等行为。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实施。

    保健食品行业良莠不齐

    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速,然而,许多商家为短期获利,通过虚假宣传、传销等形式欺骗消费者。这种乱象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行业产生误解。目前,保健食品企业业绩的“遇冷”,也为其他行业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事实上,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规模较大。然而,在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时,部分保健食品企业开始铤而走险,涉嫌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

    在2019届中国保健食品大会暨膳食补充剂品质与行业发展论坛上,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健康事业部主任张中朋表示,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膳食营养补充剂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未来空间巨大。“膳食营养补充剂属于可选消费品,从发达国家行业发展历程来看,促进行业增长的核心因素是需求快速提升,尽管在此期间,由于行业规范缺失导致对产品信任度下降,监管趋严造成很多企业退出市场,但强劲的健康需求仍将推动行业在短期内迅速调整后崛起。”

    《指南》规范行业发展

    过去的2019年,养生保健行业经历了史上监管最严的一年,从2019年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3个部门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百日行动”,直到2020年1月7日焦点访谈再次曝光保健品,正好一年时间。在这一年里,对于养生保健产品进行了严厉整顿,同时2019年相继颁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法规制度,这一系列的行动,很好的规范了行业的发展,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养生保健行业监管体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1月1日施行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需要企业自律、恪守底线,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指南》宣贯,引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标注,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为人民群众健康护航。

   《指南》落地百姓受益

    《指南》施行以来,尤其春节又是保健食品消费的旺季,为确保春节期间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各地相关部门对保健品市场进行了排查。

    1月15日,河北石家庄市场监管局第十四检查组一行对高邑县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大药房保健食品是否专区专柜销售;是否设立提示牌或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以及企业主体经营资质、进销货是否做到备案登记、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预防治疗功效的虚假宣传等情况。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更进一步宣传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疫病”的宣传理念。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此次检查以超市、商场、专卖店和药店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七台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山分局扎实推进“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连日来,桃山分局对辖区所有经营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经营业户采取“7查看”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经营户30户,签订承诺书30份。共出动执法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通过此次整治,有效规范了辖区内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经营行业行为,规范了保健产品消费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本版编辑综合)

当前:A4(2020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