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之花绽放乡间村野
——呼和浩特市深化乡风文明建设综述
皇甫文登  张欣瑞

    一条条柏油路干净整洁,一幢幢农家小院错落有致,一面面宣传墙美观大方……走进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河南村,一股清新质朴的文明气息便扑面而来。其实,像河南村这样的乡村,在呼和浩特市还有很多,这是全市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行动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深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着力补齐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短板,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让乡村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文明新气象。

    培育乡风民风 激扬发展活力

    建设文明乡村,既要“面子”美,更要“里子”实。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宣传普及。全市各村镇充分利用村院围栏、文化广场、公共宣传栏等阵地,用公益广告、基层宣讲、文体活动等形式,生动地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润物无声地融入群众生活中。

    强化榜样引领。持续组织开展了“最美青城人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涌现出各级各类先进典型1200余人,其中: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0人,全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65人,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276人;共发布青城好人420人、入选内蒙古好人榜105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0人。

    推进移风易俗。全市开展了村规民约“大家提、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守”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790条,使农民心有尺度、行有规范。全市共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900余个,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开展创建活动 提升文明指数

    呼和浩特市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面貌的大事、改善农民生活的实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呼和浩特市把文明村镇创建与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目前全市涌现出全国文明村镇8个、自治区级文明村镇71个、市级文明村镇188个,全市县及县以上文明村镇比例达到60%以上。各村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中,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载体,全面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引领的带动体系。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宣讲,志智双扶巡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激发农牧民内生发展动力。

    探索乡风文明建设新路径。扎实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造成兼具思想引领、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供惠民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文明实践阵地。目前,全市共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3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46个,土左旗被列入国家级试点,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被列入自治区级试点。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打造“文明首府·志愿青城”品牌,动员城乡志愿者携手共建,动员市区200余个志愿组织赴农村开展理论宣传、扶危济困、应急救援、文化惠民、文明守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农村建立了730支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达到5万余人。培育和壮大了天使公益协会等一批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爱心养殖场”等志愿服务项目。

    繁荣乡村文化 共筑美好生活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明显提高,呼和浩特市乡村文化活动也日益丰富。

    完善农村文化服务设施。全市63个乡镇已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达标率为100%。全市953个村已全部建成集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乡镇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了数字文化设施,具备了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数字服务产品。

    打造农村特色文化品牌。按照一县一品、一村一韵的思路,全市打造了托县黄河文化旅游节、和林县芍药文化旅游节、清水河县长城文化旅游节以及新城区讨思浩村“天仓节”、野马图“庆水节”等文化活动品牌,提升了乡村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如今,“文明之花”已绽放于呼和浩特的乡村大地,广大农村群众有了满满的收获感。乡风文明成为呼和浩特新农村建设的主基调,一幅乡风文明的新图景正在徐徐展开。

当前:B2(2020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