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胡桂芳 实习记者 袁矛)8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文明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眉山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8月7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是眉山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此次制定出台的《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贯彻了《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共有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倡导与规范、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理顺和明确部门职责,在上位法框架下对相关内容予以细化;结合眉山实际,将各类行为大致划分为“鼓励行为、倡导行为、规范行为、禁止行为”四个方面,对眉山较为突出的共享单车管理、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养犬管理、公筷公勺等问题作出规定。

    《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在促进眉山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集中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当前:B1(2020年08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