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对免试认定范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方案明确,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方案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方案提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

当前:A1(2020年09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