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乌兰县文明实践“四结合”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

    本报讯(旦正措)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成果,推动全县城乡、农牧区群众规范养犬行为,提升文明养犬的意识,提高城乡、农牧区社会的文明程度,近日,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开展了“倡导养犬新风尚”文明实践行动。

    结合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和“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文明养犬倡议书,超市、餐厅、宾馆LED屏刊载标语35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张贴流浪犬类专项整治公告11份,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文明养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志愿服务。县兽医站和县疾控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了“文明养犬”科普志愿服务队,对农牧区的群众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发放包虫病防治手册1860份、宣传知识卡片740张,接受群众咨询560余人次,引导群众定期为狗注射疫苗和驱虫。同时,各村、社区依托治安巡逻志愿服务队,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流浪犬只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养犬。各镇将流浪狗整治工作纳入了卫生村镇和文明村镇创评指标,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将“文明养犬”纳入村规民约范畴,积极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引导养犬户拴好狗链,做好狗舍环境卫生,做文明养犬人,维护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

    结合专项整治,规范养犬行为。为规范辖区养犬的管理秩序,县公安局、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县城管大队联合开展了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辖区沿街商铺、居民小区、村居社区等区域开展巡查整治,向周边群众宣传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解释犬类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前:B2(2020年09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