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全面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防止办“人情案”

 

    新华社长沙1月15日电(记者 刘良恒)1月12日,湖南省一名女法官因拒绝为同乡“打招呼”而遭报复被杀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宣布,湖南三级法院于今年1月起全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该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建成的四级联通平台,旨在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办“人情案”,保障司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据介绍,“三个规定”是指我国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的三个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要求,湖南省各级法院将依托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把登记记录报告的范围扩大到全体工作人员,包括6个月以上聘用、借调和挂职人员,实现全员覆盖。需要记录的情况主要是:法院以外的领导干部以组织名义向人民法院发文发函对案件的具体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法院内部人员非因履职需要、未按照法定程序或相关工作程序,过问具体案件、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等情况;除因工作需要、依照相关规定程序之外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等。法院工作人员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如实在新的平台登记记录。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建立月报告制度,法院工作人员遇到有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时,在新的平台上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对长期“零报告”“零查处”的法院,湖南高院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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