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的人,自有一种淡淡的风雅。那是书中的灵性,雅致,睿智,穿越时光和岁月,浸润到读书人的心田。让人自内而外,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股迷人的气质,卓尔不群,风度翩翩。
读一本好书,仿佛进行着一场远行。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行者无疆》,这本书记录了余秋雨先生走过欧洲二十多个国家的随笔。行者,是行着的人。无疆,是没有界域的限制。我随着先生的脚步,领略了异国他乡的美好。他写道“就城市而言,如果所遇所见都年轻亮丽,那一定是火候未到,弦琴未谐。这就像写作,当形容词如女郎盛妆,排比句如情人并肩,那就一定尚未进入文章之道。文章的极致如老街疏桐,桐下旧座,座间闲谈,精致散漫。”读来,总是颇有深意。
读一本好书,仿佛在谈一场恋爱。有人说,爱一本书,就像爱一个人。你懂他的文字,懂他文字里写的每一句话,更懂他文字里没有说出来的话。读一本书,就像是读出了他的悲伤与快乐,读出了他的呼吸和心跳。而最奇妙的是,你居然在作者的文字中,读到了自己。读一本好书,就是如此。你每次读,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悟。读一本经典,似乎你爱不释手的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满足与甜蜜。因为,这本书丰盈了自己的内心,温润了平凡的生活。
余秋雨谈阅读时说:“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时间浇灌给你,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区区五尺之躯,短短几十年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
读的文字多了,自然也想把自己的思绪付诸笔尖。刚开始时,自己经常手握着笔,写不出一个字。后来,慢慢的可以写成段,也写文了。就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居然敢把自己写的小豆腐块,投到报刊去。
当时一家晚报的编辑,看到我不断地投稿,就鼓励我说:“只要你有这个爱好,就坚持住,一定会文字花开的。”我记住了他的话,就坚持着随笔记录下生活的点滴。慢慢的,当第一篇作品在晚报上刊登出来时,我的心情如过年一般开心。仿佛终于有人认可了我的努力。那一刻,我信心满怀,充满了斗志和勇气。
后来看到著名学者张中行在《作文杂谈》中如是说:“多写是作文通顺的重要条件。”我们花时间去研究写作的,不如真的去写。写作也许没有秘诀,只有不断去写,才能增强心与手的距离。
读读写写,让人的精神富足而丰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