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初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 李林晅)4月2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提出2020年设立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以来,“红黑榜”制度初见成效,“红黑榜”宣传引导、信用累计、警示惩戒等作用逐步加大。

    据了解,“红黑榜”目前共有三个层次名单,分别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复核将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列入“限期整改”的信用管理对象,限期整改期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受理信用管理对象报送的环评文件。列入“黑名单”期限为5年,其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受理信用管理对象报送的环评文件。三个名单层层递进、惩处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不断提高。此外,“红黑榜”有效引导了企业择优选取环评编制单位。“红黑榜”动态更新监管信息,规范环评市场,建设单位在选择环评编制单位时,可以避免选择这些业务能力差、出错几率高的单位。同时,通过提前介入环评文件编制过程,有效避开常见问题,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四川还将综合运用环评文件评分、大数据校核等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惩重罚,持续严格环评质量管理。

当前:2版(2021年04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